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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19世纪富婆之后 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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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其实我也不恨你,倒不如说你本来其实是我喜欢的类型,当然仅限于欣赏,我并不想认识你本人。


    因为你做的事情也不是针对我的,你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而我只是不幸成为了你的一个目标。看你这样的家伙努力实现自己的野心其实是件有趣的事情,可惜我成为了参与者。


    我只希望在以这具躯体中死去了之后,还能回家。


    哦对了,你是不是很好我本来的真实身份是谁?


    ……


    嘿嘿。


    我可不会告诉你。


    再见了,迪亚哥·布兰度,我们后会无期。


    真诚地祝愿你在最后还能够保持尊严。


    ——你的温妮。】


    “……”


    “………………”


    迪亚哥脸上冷漠的表情出现了一丝松动,他渐渐有点情绪失控,拿着信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对于旁观者而言,没人知道那封信上写了什么,人们都很确信这个卑鄙的青年因为没能得到预期的遗产所以突然跪在地上痛哭不止。而作为他曾经的对手乔尼·乔斯达,却成为了赢家。


    ……


    从葬礼开始到结束,迪亚哥始终毫无任何表情。来参加葬礼的朋友们默默谴责他的刻薄,当然所有人都清楚他只是为了遗产而娶的那个可怜女人。他拒绝让遗产受益人乔尼·乔斯达参加,让人堵在墓园门口把他赶走。


    在人们陆续离开之后,迪亚哥依旧在墓前站了很久,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封信,用火柴点燃烧掉,然后发出一声冷笑。


    “……自作聪明的女人,你根本什么都没搞清楚。”


    他又看了眼她死去前夫的墓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墓园。


    他其实知道她偷偷做了什么。


    他喜欢钱,那是当初他和格温妮丝结婚唯一的原因。


    不过现在他决定什么都不做,就让那些东西留在那里好了,毕竟是她好不容易藏起来的黄金。


    接下来还有别的事情要去做。


    “你可能不会想向任何人复仇,但是我想。”


    迪亚哥低声说道,然后他骑上银色子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墓园。


    ……


    …………


    “呃啊——!”


    感觉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几乎无法呼吸。当我猛然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倒在一个海滩上,但令人意外的是,身体却格外的轻盈。


    我慢慢地从沙滩上爬起来,抖掉热裤上的沙砾,茫然地张望着四周。


    记得之前好像在接受大总统的手下盘问,然后好像突然断片了……我现在这是在哪?


    然而正当我打算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的橘皮组织消失了,全身仿佛格外轻松。更多小说 LTXSFB.cOm


    我呆了呆,然后意识到了一件事。


    这好像是我自己的身体?


    第29章


    我直直地盯着橱窗玻璃反光中那个黑色长发的年轻女孩,反复摸着自己的脸确认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


    这是一张没有任何橘皮组织和皱纹,充满胶原蛋白,哪怕不用化妆也很可爱的漂亮脸蛋,眼中也带着一些清澈的愚蠢。


    对,这是我。


    一个刚毕业回国实习不久,但因为受不了上司和同事,可能赚不回自己留学学费的人大学生。


    ——好消息,作为老富婆死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回到了自己原本的身体里,身上穿着靠妈妈买的名牌热裤皮靴以及吊带上衣,整个人都充满自信和活力,辣到不行。


    但是还有个坏消息。


    因为我并没有回到正确的时间点,并不是在自己家中!周围的建筑依旧是上个世纪的风格,日期是90年7月25日,离老富婆被杀后过去了两个月。


    为什么?!


    我几乎在心中尖叫,花了好一会时间都没能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按照常理来说,灵魂转换的穿越者死后有可能会回到自己的身体里,我现在确实是回来了,然而不是现代!


    这个崩溃程度简直不亚于发现自己一开始穿成八十岁老富婆的时候!甚至可能还不如那时候,因为现在虽然变得年轻了,但却一无所有了!


    没有舒适的庄园大房子,也没有能照顾我生活的管家和仆人,甚至连为了钱而假装讨好我的迪亚哥也没有了。之前我嫌弃富婆太老,视金钱为粪土,讨厌迪亚哥的倒贴,而现在发现没有钱后,我终于意识到我错了!


    人可以没有素质,但不可以没有钱!尤其是当我发现我可能要流落街头变成流浪汉的时候。


    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啊?这是本体穿越吗?魂穿好歹还能解释,但本体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别告诉我其实是像诡〇之主里的剧情一样世界突然毁灭了,我作为天选之子被未知力量保留下来到了二周目的世界……那我要发疯的啊!


    现在的状况比之前的地狱开局没好到哪去,虽然变年轻了,但问题是一分钱都没有。


    之前埋的黄金如果没被发现的话倒是可以取出来,只是现在我来到了新的出生点——华盛顿!


    我已经不想去想自己为什么是在华盛顿海滩醒来的,重点是华盛顿离芝加哥大约有00公里,这个时代没有车也没有修公路,骑马过去要好几天,我也没钱买火车票。


    眼下唯一的办法看来就是先找个餐馆打工,赚到路费后去芝加哥取出黄金,考虑到芝加哥之后都是□□和穷人,最好的选择是去曼哈顿买房,然后开始当咸鱼。


    不过我很怀疑能否说服乔尼相信我就是格温妮丝,让他把遗产还给我。问题是我变回原本的自己后那好像也不再是我的遗产了……而且最要命的是,我现在的身份还是亚裔。


    虽然这个时代好像和我知道的历史不太一样,好像没有颁布排华法案,总统也不是我知道的那位历史总统,似乎是个很努力工作又公平,一心想把国家建设好的人。


    就是法尼·瓦伦泰这个名字真的很怪,总统叫funny·vlente,哪个正经人会叫“有趣的情人节”?简直像个□□明星的艺名……总之亚裔依旧做什么都被歧视,就在刚刚我已经感受到周围那些不友好的眼光了,好像自己站着呼吸都是错误。


    “让开,没钱别挡在这里看着不买,肮脏的黄种人!”


    我才盯着反光玻璃走一会,从商店里已经走出来一个看起来脸色不善的男经理,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留着小胡子,态度凶恶地驱赶我。


    “影响我们接待客人了!哦,你穿的倒是不错,哪里偷来的衣服?”


    ……曾经身为富婆的时候大家都对我很尊重,一旦变回原本的自己,就能深刻体会到这个狭隘的时代里的人们有多么恶毒刻薄,尤其是在对待亚裔的时候。


    虽然知道时代的局限性,但我依旧有些恼火。只是我现在毫无办法,如果他动手打我的话,吃亏的只能是我,警察肯定会不听任何解释就直接抓我而不是白人……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眼前慢慢显形出了一个手握权杖,戴着王冠的骷髅,伴随着浓雾一起,犹如鬼魅般缠上了那个白人经理。


    “——?!!”


    我一下子惊呆了,还没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经理好像看不到那东西,也没有察觉到那团浓雾,骂骂咧咧地准备转身回店内,那个皇冠骷髅突然高高举起它的权杖,猛然刺穿了对方的右手。


    “哎哟!”


    经理吃痛地大叫一声,他顿时低下头,一脸茫然地盯着自己莫名其妙被穿透的手。而我看到那团浓雾慢慢钻进了他的伤口,然后经理的手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


    “手,我的手怎么不听话了!”


    他惊恐万状地盯着自己的右手,那只右手就像是受到了什么东西控制一样拽着他往前,经理拼命想要抓住自己的手,然而下一瞬间,他的右手突然一把按到了一个红脖子壮汉的屁股上。


    “……”


    场面突然安静了下来,红脖子突然停下脚步,眼极为恐怖的看了男经理一眼。


    “……不,不是的,对不起先生,这是个意外!”


    经理顿时哆嗦了起来,他连忙发出讪笑,并试图把手抽回,然而他的手依旧不受他的控制,在他用力拉回去之后,再次又重重地拍上了红脖子壮汉的屁股!


    “我看你是在找死!”


    红脖子一拳打了过去,经理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直接被击倒在地。


    “真恶心!”


    红脖子朝经理身上吐了口口水,转身骂骂咧咧走了。周围看到刚刚发生事情的人都不敢吱声,戴着皇冠的权杖骷髅漂浮在人群中间,但却仿佛无人注意到它。


    我错愕地看着倒地不起的男经理,以及慢慢从他伤口里重新冒出来的雾气,突然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


    曼登·提姆之前说过,只有拥有替身能力的人,才能够看到替身。


    老富婆曾经和j·盖尔一起穿过一个叫“恶魔掌心”的地方,


    j·盖尔觉醒了杀人魔的能力,


    老富婆虽然从未展现过替身,但并不意味着她没有。我当时看到了曼登·提姆的替身,但我作为富婆的时候没能使出过替身,很有可能是那具身体已经太老了,不足以发动超能力。


    而我可能继承了富婆的替身能力。


    刚刚我才开始生气,这个皇冠骷髅就自动出现并攻击了那个对我不友善的家伙!它显然是在执行我的意志并保护了我!


    身体一变年轻,精果然也不一样,突然感觉整个人好像也没那么丧了,原来我也有超能力!


    虽然比起曼登·提姆的绳索,甚至能变成恐龙的迪亚哥,我的替身是个戴着皇冠的骷髅似乎有些吓人。它攻击发动的前提似乎是要在对方身上开个洞,然后和骷髅一起出现的浓雾就会钻进去控制对方的身体……听起来真的很恐怖!像个邪恶巫婆才会有的能力,倒也和原本的老富婆挺相配呢。


    但因为现在它能帮我,感觉皇冠骷髅也挺顺眼……


    我决定给它起名为“正义”。


    这个意料之外的发现顿时让自己心情放松了不少,至少不至于在一个人生活或者坐火车的时候被种族歧视者攻击,本来还担心挖到黄金后守不住怎么办,现在已经不用怕有人来抢劫我了。


    我得尽快攒出一张火车票的钱去芝加哥,于是我很快给自己做了一个计划。


    这个时期美国普通人日薪大概只能赚一美元,打字员是比较高薪的职业,每月能赚五十块,但只有白人女孩可以得到这种体面的工作。就算我在现代念过大学,他们也不可能给我一份办公室的工作,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餐馆刷盘子。


    不过好在只要赚到十块钱就行了。


    只是十块钱也不好赚,因为每日除了存下钱之外还有食宿费的开支,我是绝对不能不洗澡睡大街的,当然也有来钱比较快的方法,就是利用替身去偷别人的钱……但感觉自己还没到那种需要放弃尊严的地步,因此我决定先老老实实打工,大概只要干个十天左右,就能存出回芝加哥的路费了,运气好遇到大方的客人的话还可以得到小费,总的来说还算不错。


    就算有了超能力也得保持守序,不能随意滥用防止被卷进危险的事件中。


    我现在正在华盛顿中心,普通人工作其实需要介绍信,要付钱才能在职业介绍中心取得,很多人会被安排到不适合自己的工作,然后干了半天就被解雇,形成恶性循环,所以街上的流浪汉越来越多,当然华盛顿因为是首都,流浪汉基本都被赶走了。不过因为我的英语口语很流利,长得也很可爱,直接去了一家法餐馆自我介绍了一下后就得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日薪一块,食宿费一周要收取三块,从工资里扣,也不是不能接受。


    只是从作为一开始住大房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富婆变成现在这样还是有点落差,但还是有机会从乔尼那里取回遗产的!我尽可能让自己保持乐观,并准备开始工作的时候,餐馆里陆续来了几位似乎身份高贵的客人。


    经理一看到他们后立刻挂上了clsed的牌子,不过他们中间的那个金发胖叔叔很大度地表示没关系,让老板正常营业。这个餐馆的位置离华盛顿特区很近,会有政府官员来用餐并不意外……但是在那群男女中,有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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