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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回 猛士十五号紫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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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士的成长:


    十号刑堂五鹰-


    巨大铁器砸穿小木屋!年轻帅气,右手执刀,左臂裹着具软质形甲冑。01bz.cc右手柳叶刀,刀法柔软。左掌掌法刚猛。刀中夹拳,掌中藏刀,招式变化莫测,刚中藏柔,柔中带刚,刚柔并济。形甲冑,名家所製,防御刀枪难入,攻击摧枯拉朽。鬼鹰飞掠过来!一脚踢开刑堂弟子,凌空抓下旋转钢刀!小山般身躯衝过来!巨大铁杵排山倒海,百斤铁杵狂击猛砸!威势骇人,八臂鹰使出八臂飞抓,凌空罩下!飞抓尾劲回扫!雷天眼睛下方,割开了一道血口!疯狼一照面就断了他左手拳的腕脉!力道之剧烈,一併震脱了他左臂所戴的软质形甲冑!


    本文


    疯狼放开已经瘫痪的敌人,拾起三姨太的银剑,斩下石凤的手掌!


    用手掌代替原本要取的首级,然后走出豪华的卧房。


    卧房之外,雷天正在门口等着,不进去打扰师父报仇。


    有他守在门口,也没人有胆进去打扰他师父报仇。


    看见疯狼走出来,右手提着三姨太的银剑,左手拿着一隻血淋淋的断掌。


    啊!城主!飞虎城人急忙跑进豪华的卧房!


    雷天师徒夜袭得手,离开飞虎山城,天已黎明。


    飞虎城人多已醒觉。


    疯狼右手提着银剑,左手拿着断掌,走在前面。雷天走在后面。


    飞虎城人完全不敢阻拦。


    从虐杀少城主开始,刑堂五鹰,包括鬼莽、将堂六魂、马堂四义‥‥这对野人师徒太多丰功伟业了。


    连无敌烈云都不能敌,更不要说嫡传将门掌的城主,跟红云闸出身的白虹剑三夫人了。


    师徒俩来时,辛苦地自南面峭壁潜入,走的时候则是由山城正大门,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号称虎穴的飞虎城。「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


    师徒俩离开虎穴,回到了狼窝。


    疯狼将石凤的断掌,插在三姨太的银剑上,当作野狼们的墓碑。


    这样子的墓碑,他之前已经做过一个了,不过这一次的更伤痛。


    疯狼坐在地上,怔怔出。


    六年来的生活重心,一夜间化为火墟焦尸,疯狼突然感到深深的落漠与孤独。


    六年来的放身于丛林,他的确已经孤独寂寞得够久了。


    雷天在师父身畔坐下来,静静地陪着他。


    疯狼忽然转首看雷天,半黑半白的长发,经过一夜的杀伐而显得凌乱,喃楠地说道:「回家。」


    雷天一怔:「师父,你是说?」


    这一刻,疯狼的眼睛泛出了泪光:「回家‥‥我想回家。」


    疯狼师徒行走在银安郡的地界上,引起路人的侧目。


    疯狼已经从野兽的世界觉醒,逐渐回到了人类的世界,不再衣不蔽体,也不再打赤脚,不过鬚发仍长。


    他与徒弟赤手空拳,攀登绝壁,夜闯兵多将广,高手如云的飞虎城,把城主杀成残废的事蹟,轰动了整个银安郡地界!


    再加上满街都是缉拿疯狼的告示,此刻二人走在市街上,引起路人的议论纷纷。


    满街的告示,也引起疯狼的注意。


    他撕下一张来看,若有所思。


    「师兄,你看那两个人‥‥」


    秋璜身罩轻甲,腰跨长剑,策马踱在银安郡的市街上,对着师兄黄铜说道。


    秋璜是江南九江郡红飞城的新秀剑客。


    同门师兄黄铜,顺着秋璜手指处看去。


    「咦?满街的通缉告示,就是这两个人吗?」


    他们率领红飞城的马步军,路经九扬山,昨晚在城外扎营。


    今天早上入城,看见满街的通缉告示,有问过地方上的人了。


    骑着胭脂马的紫戈,吊儿郎当地踱在部队的最后面。


    他嫌战甲累赘,只绑了个护心镜在胸前,腰间跨一柄三尺青芒刀。


    丰姿俊秀,爽荡不羈。


    紫戈的胭脂马与赤羽王万舞鹤的座骑,后来被逍遥刀丁雁卖掉当盘缠的胭脂马,是同种的骏马。


    他腰间配掛的青芒刀,与逍遥刀丁雁的紫芒刀!红云三虎赵凌烟的朱芒刀,同出一炉所冶。


    紫戈也是九江郡红飞城的新秀剑客,不过他不一定用剑。


    咦?紫戈秀气的眼睛一看见雷天,就对这个衣衫破旧,身上很多疤痕的青年感到兴趣。


    这大概就是所谓慧眼识英雄,英雄惜英雄吧。


    因为他是在未来的天下争霸之中,有能力与雷天匹敌的三位人物,其中之一。


    紫戈的属性是朱雀。


    他策马转向了雷天。


    雷天也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没看过真正的游侠。


    两名青年初见面,互相观察着。


    紫戈觉得这个人不只是很强壮而已。


    感觉像一头年轻的雄狮,而且体内充满了力量,还未经开发的可怕力量‥‥。


    雷天望着马上的紫戈,他身上散发着高贵又不羈的特殊气质,令雷天不自觉地昇起一股好感。


    胭脂马在靠近雷天的时候,就有点异样,等到靠近疯狼时,反应就更激烈了。


    红马儿低嘶了一声!马尾巴害怕地夹在马臀中间!马腿下意识地往后直退。


    聪明的紫戈说道:「呦!你们两人身上有猛兽的气息哦!吓坏了我的战马了。」


    紫戈下马,让胭脂马退开,自己走近了雷天。


    彷彿有很多话可以说,又似乎没话可讲‥‥。


    紫戈从马鞍旁的包袱里,取出两件长衣。


    「这是在下自己的衣服,没穿过几回,两位兄台如果不嫌弃,儘管取去。」


    雷天爽快地接过长衣。


    进原始林的时候,雷天把银钱都给了黄疤,现在要恢復文明生活,身上却是半毛钱也没有。


    疯狼则是已经忘记钱是什么东西,有好几年了。


    粗线条的雷天,一把扯掉身上破旧的短衣!当街就更换起衣服来了。


    疯狼看到徒儿这么做,也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扯掉身上的破衣!


    路边远远望着的妇女们,不禁脸红了!


    看了雷天豪爽的作风,紫戈说道:「在下是红飞城紫戈,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我叫雷天,来自满州长白山。」


    紫戈瞥见疯狼那日晒得黝黑的躯体,身上的疤痕竟然比雷天的还多。


    又想到刚才红马儿那畏惧的样子。


    「雷兄,这位是你的朋友?」


    雷天扎起腰带,这是一件浅黄色黑襟的文士大夫长衣。


    「他是我的师父。」


    紫戈心中一懍!


    昨夜攀登悬崖,大闹飞虎城,就是这对师徒!


    紫戈身体里涌现了一股斗志。


    一向吊儿郎当的他,并非胸无大志,只是因为鹤处鸡群,缺乏刺激。


    看来雷天的年龄跟自己差不多,没想到已经有如此的手段与魄力了。


    三十二回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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