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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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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他的执著呕得想笑,于是环上他的双肩,幽然说道:“王爷居然为我争风吃醋,我怎么当的起!”

    他懵了一刻,腾然撇开我,背对着坐起来。更多小说 ltxsba.com

    我咯咯笑个不住,心却好像坠入了无底洞,这场男人跟男人的游戏,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算了?

    过了好半天,千云戈才回头看着浑睡的我,莫可奈何地叹了口气问道:“可把你弄疼了?”

    千云戈武功了得,出手却没轻重,我若恼了他,受皮肉之苦总是难免,可虽然如此,每次他问我还是会答“不疼”。

    “不疼”是假的,可是身上的疼比起心上的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从不因为这些耍性子。

    我装睡,千云戈静的连鼻息都没有,不多会儿,他挨着我躺下来,又拉过我的腕子,一寸一寸抚着。寂静中,我恍惚听他若有若无地叹了口气……

    醒来已是暮时了,千云戈半靠在榻上,定然看着我。我动了一下,才现双手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千云戈捧进了里衣。

    “放手。”我说。

    千云戈想说什么,眉头簇了簇,还是松了手。

    我起身,慢慢理着衣裳,余光中依旧是千云戈望向我的侧影,我视若不见,甩甩头想离开,千云戈却一把抓住我。

    “好了。”他话语中带了丝压不住的焦躁。“摔疼了哪里让我看看。”

    “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王爷不用担心。”我说的十分平常,没有半点脾气。

    千云戈拦住我,抓起我的右手在眼前晃晃,我才要为他的死缠烂打恼火,眼睛突然被一道泛着幽光的白雾晃住了,腕子上传来阵阵沁人的凉意。仔细看去,竞是块半月状似玉似珠的东西,被一根小拇指粗细精红的绳子穿着绕在我的手腕上,那打结的地方垂着几个流光闪烁的啼罂珠。

    “这是什么?”我问他。

    千云戈笑了笑,卖官司似的在我耳边说道:“销魂这样聪明,怎么会猜不到呢?”

    我抽回手,又问:“我的血晔猫眼呢?”

    血晔猫眼是西凉国的绝品,世上只有九颗,据说是浴了天露所以红的惑人心魄,每颗都价值。三年前千云戈在西凉皇宫见到,当即就问西凉王要下了。因为格外迷恋我这双腕子,千云戈把这世上仅有的九颗血晔猫眼穿成坠子送我做了手饰,害的许多人直到现在兜:均赫王爷身边的销魂,半个腕子足以倾城。

    千云戈对此却不屑于故。因为他的缘故,送我饰物玩意儿的人难以计数,但千云戈却不许我戴别人送的东西,他总是固执地告诉我:不是天底下最好的,便玷污了这副“天工之作”。我好笑于他的荒唐,却也对他的顽固十分无奈。

    “丢了。”千云戈若无其事地答道。

    “丢了?”我吃惊地大叫一声,怔怔看了他片刻,终于想到,这个人是疯子,他做什么都实在不足为奇。

    千云戈见我如此,又拉我入怀,安心了似的轻声说道:“这下不气了吧?我派人找这块‘冥玑’找了好久呢,本来想着你生日的时候送你……唉,还是等不到。你可要收好了,天底下再没有第二个了……”

    我暗自笑着——冥玑,开天辟地时神化之物,匿于冥冥中,自有灵性,识主庇佑,险中度难,天地唯一。千云戈啊千云戈,这样的奇珍异宝你也给我,难道你真的恋我到了不可救药?

    “这些荒唐的东西王爷也信,我看还不如那几颗猫眼看着可爱。”心里莫名的,讥诮的话顺口就说了出来。

    千云戈狠狠勒了一下我的肩膀,口气却难得的宠溺:“没良心的小东西!为了它,本王生生折损了十七个镶銮禁士,你是诚心气我呢!”

    “哦?”我的身子微微一颤,十七个镶銮禁士?也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吧,十七个,个个绝顶高手,为了你对一个人的宠那十七个枉死的都不算什么。

    “冥玑本来就是有灵性的东西,它若不叫你找到,凭你上天下地,翻江倒海……”

    我再也听不进他的话——固然知道‘冥玑’的珍贵是九百、九千颗血晔猫眼都不敌的,但这样的比照却让我悲怆得无法自已,因为这就是千云戈永远的道理——全天下最好的,他的一切都要是全天下最好的,不够好就该撇到一边不算数。可惜了你聪明一世竟糊涂一时,我这个早就不够好的什么时候才被那全天下最好的替掉呢?

    “王爷,”我打断他的话,静静地问:“你还记得曾任宰相的杜海年吗?”

    千云戈像被人刺了一剑似的慌然一震,脸上的表情结成了冰。

    “还有原来的九府尊大人杨延睿?平安王爷千云汀,振边大将军……”

    “住口!”千云戈大吼一声把我推开。

    我得逞地笑了,回头看着千云戈,竟然也有让他狼狈成这样的事,恐怕普天之下也没有几个人见过这样的均赫王爷吧。

    不顾千云戈要杀人一样的眼神,我缓缓起身,走出了暖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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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天,夜也是凉的。

    不知在风池边待了多久,身后响起脚步声,像怕扰了我似的,轻缓得让人不愿计较。

    风起了,撩动着丝,脸颊上痒的感觉却很舒服,我抱着栏杆把头更埋进臂弯里。

    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写这话的人必然也知道,越是苦心才越爱危栏吧,固然好意相劝,只是徒添凄凉。

    “七少爷……”熟悉的声音响起,我知道是谁。

    七少爷……

    “销魂”是千云戈给我的名字,别人最多在背后说说,谁也不敢得罪千云戈这个实际上的九五之尊这样称呼我,换到人前我便是“七少爷”。

    想来可笑,论辈分我怎么也不该行七,可千云戈偏让人叫我“七少爷”,只因为“七”与“妻”谐音。这是千云戈不愿人知道的意思,但司马昭之心如何掩饰。说了来去,依旧是我,要为他这难得的计较担当笑柄。

    我静静听着身后人的动静——说话吧,顾峥,说话吧,只要你说一句我就乖乖回去。

    可是等了很久,好像刚才的一切都是我的幻觉,什么都没有过。

    我委屈快要哭出来,老天,你到底要怎样难为我?本来没有希望了,可为什么还总是偷偷盼望,就如愿以偿一回,就一回,我并不贪心呵,为什么这都不行?

    渐渐笑出声来,哭对笑,物极必反,哭不出来就笑吧。

    “七少爷。”又是一声,多了些无力,更像要粉身碎骨到风中一般。

    我不答,依旧笑,笑,笑到什么都忘了……

    恍惚着,一只手暖暖揽住我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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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平静下来,转身对上那张怜惜的脸。

    “你是什么东西?也敢对我动手动脚!”我狠狠地说。

    他的眼中泛过一丝痛楚,轻轻放下手来。“王爷请七少爷回去。”再看不清那人面容,只有谦卑恭敬的声音。

    我瞪着他,不过片刻,却现心头上的竞是哀凉,狂波怒浪一样拦不住的哀凉。

    “哦,王爷找我?我都不知道自己出来这么久了,不知道王爷这回要怎么罚我……”我故意说的十分轻佻,带着副狂浪的姿态从他身边错过,丢一句暧昧的话在风里:“也不知道明早还能不能起来……”

    孤枕难眠——原来是古人留下的咒。

    那天我回去,千云戈竟没在我的销云阁里等我,只有芫儿不露声色伺候我睡下。

    很久都没再和千云戈分房睡,一时间倒不能适应。想着当初,每次他非要和我同床便噤若寒蝉夜不能寐。日子不过晃晃腰肢的功夫,四年已飘然而过,原来时间真的是天下无敌的刽子手,曾经的坚持在它面前如此不堪一击,既如此,以后我还有什么可执着?

    接着的几天,千云戈也是避而不见,我倒还依旧晃晃悠悠地消耗韶光。

    真的,有时候我连自己都怀疑,并且鄙夷到极点。

    自从和千云戈在一起,我的日子就一直逍遥自在。苦子日我不是没经过,知道有今天的高高在上都是千云戈的权势和财富堆出来的,我只要服从他,这天底下任我纵横。

    纵然——当初我也反抗过,仇恨过,信誓旦旦想要报复过,只是这一切都太短命。那些壮烈的情感还没有长成参天大树,就被纸醉金迷风流快活的贪享蚀骨焚心,我已如富贵窝里爬出来的玉蛹,再也没有了出淤泥而不染的心性和力气。我自叹不是大丈夫,可心还是骄傲的,所以不肯羞愧,甚至连退后都终于学不会。

    于是无波无澜,静如纸水,有千云戈的庇护,没有佃户来收租,没有地痞流氓来扰乱,没有官府暴吏来欺压——纵使千云戈贵为一朝皇爵,也无奈早在权势的争斗倾轧中,双亲泉下、兄弟疏离,更不知是他命桀还是薄幸,诺大的王府连个女主子都没有,子嗣与他无缘,惯于男宠的家事纠葛随带着沾不着我丝毫,于是,全天下对着我都是一个意思:只要放开身心去享受足以。

    这样的生活不好么?我问过自己,现在却被一个小丫头缜怪着问。

    我只是笑,好不好轮不着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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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少爷真是的,王爷整个心都在你身上,何苦要呕他呢!”说这话的正是我的贴身丫头,芫儿姐姐。

    “我还没见过王爷对谁这么体贴,不管怎么着,七少爷跟王爷服个软,王爷没有不回心转意的,真要把王爷惹恼了有什么好呢!”见我一颗痴心都在手里的小书上,芫儿倒依旧诲人不倦。

    ……把王爷惹恼……

    呵呵,我真的把千云戈惹恼了吗?也许吧,这回他是真的腻了,说不定很快我也要被扫地出门。

    听说我之前千云戈有过十几个宠妾,都没有熬过半年,就被他风风光光打出去了,他若要打我又会怎样呢?我若对着他的放手又该说什么做什么?真是伤脑筋的问题。

    不再听芫儿絮絮叨叨,我抬起头,没心没肺地笑笑说道:“芫儿姐姐,你说累了,快把那蔻欢熄了,我头晕。”

    芫儿瞪我一眼,咬牙切齿走到香炉边,一边动作一边恨铁不成钢:“再没见过你这么不分轻重的人,四天了!王爷四天都没来销云阁了!”

    心里念声“罗嗦”,我仍是装聋卖傻。我怕闹,又一直忌讳自己的身份,当初若不是千云戈坚持,恐怕连芫儿都不会留下,多个人多张嘴,果然不得安宁。

    可是——四天了吗?都这么久了,我倚在窗边远远望去,整个王府绿翠红嫣,琉璃飞光,尽收眼底。想想只有我才有这份眼福,心里终究是得意的。

    也是因为千云戈的宠,才让我在这从未起过楼的王府中有了座精致的三层宅邸。千云戈最初给我的别院已经羡煞旁人,可当时我却不愿屈从,所以有意刁难,偏说要住在云阁上。没想到三个月之后,就在王府的显赫位置真的盖起座高楼。千云戈牵着我来看,一向凌傲的脸上竞笑意盎然,惊的王府上下不敢大意。

    只是那一刻,我看着那个整整大我二十三岁的男人居然疏忽了,于是住进销云阁的头个晚上,我纵容他在我身上撒下了情的种子,从此我不恨千云戈只恨自己。

    是日子太平淡安逸才让人容易陷进妄想吧,那些曾经不堪的记忆甚至比经历时还要清晰,而模糊的只有裁判,我已经在这场人生的游戏里迷了路。如果以前料到今日,或今日计量出以前,一切又何去何从呢?

    和千云戈的这出故事,到了后世也许什么都好,只有开头不好。

    千云戈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只是依稀记得母亲的死,躺在花街柳巷背后的残败中,我太小,伤心还没有学会,就任人把那个我唯一可以依靠的怀抱带走葬了。

    接着的几年便是在当时红遍京都的酥雨阁里听人差使,偶尔反错,或打或骂,却没有觉得太难过。

    别人兜我十一岁的那年冬天,我端着热水去给姑娘们添茶,突然就在廊子里被一个人高马大的醉汉拦住了,他夹着瘦小的我就往暖房里走,滚烫的水撒了我一身,我哭了,慌了。

    后来老鸨、护院几个人把我从那人手里夺过来,折腾了一番,送走了那人,不但出乎意料地没有罚我,还重新审视起我。

    这孩子不错。

    我只记得一脸横肉的护院说了这么一句。

    此后就是识字读诗,下棋弹琴,我住起了姑娘们专有的香闺,穿上了五光十色的绫罗绸缎,连梳头、装扮都周到起来。

    那时候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好,虽然有点烦,但终究不用干粗活了,吃?</P></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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